县城原公安局及周边地块单位房屋拆除工程
2023-08-24
县城原公安局及周边地块单位房屋拆除工程 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县城原公安局及周边地块单位房屋拆除工程 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工期要求: 15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1938.95㎡。一标段:建筑面积2997.73㎡;二标段:建筑面积7262.01㎡;三标段:建筑面积6044.44㎡;四标段:建筑面积5562.84㎡;五标段:建筑面积:6786.69㎡;六标段:3142.46㎡;七标段:操场49857㎡;房屋145.78 ㎡。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中标价不得低于业主控制价。 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仅限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①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投标单位必须为经如东县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培训2023年度备案过的拆除单位。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同时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3)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标准》。 四、其他投标条件: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开标时须现场签到。 3、入围办法:全部入围。 4、具体开标时间:2023年9月16 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如东县掘港镇芳泉路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5、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开标时,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单位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中途不可离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项目负责人和投标经办人可为同一人。 6、本工程招标资料的费用300元/标段,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7、投标保证金
一律采用现金方式缴纳,以其他方式缴纳均无效,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时,投标人只需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3000元。 五、开标需携带的资料:资格审查、技术标、商务标、原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方式:“如东锦恒城投集团网”中该公告附件下自行下载。 招标单位:如东县鑫源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芳泉路 联系人: 於永梅 电话: 18101489990 项目联系人:邱卫军 电话: 15365580093 代理单位: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盛世华城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015215282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二、投 标 人 须 知 (一) 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投标人必须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投标报价中应自行考虑此项费用;招标人可以在施工过程中协助投标人完成此项工作。 (2)施工用水、电: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投标人必须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投标报价中应自行考虑此项费用;招标人可以在施工过程中协助投标人完成此项工作。 (3)场内外道路: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投标人必须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投标报价中应自行考虑此项费用;招标人可以在施工过程中协助投标人完成此项工作。 (4)其他: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5.项目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①工程质量:拆除合同约定所有建筑物(含砼基础和构筑物),拆除完成后要保证场地平整、无废弃物,且拆除平整至室外地坪。 ②中标人在施工中做到项目负责人全程现场管理。对老、小、旧房屋必须使用人工拆除,并对相连或暂不拆的房屋做好保护措施。 ③拆除所有规定建筑物(含砼基础和构筑物的拆除),清除地面以上的一切拆除旧材料、垃圾并全部外运,现场平整至室外地坪。 ④有计划地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拆除时周边需搭设临时围墙(钢管、彩钢板或砖砌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封闭式施工,施工时安排安全员巡视,确保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承担施工期间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①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投标单位必须为经如东县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培训2023年度备案过的拆除单位。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同时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3)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标准》。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资格审查标准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须在招标文件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也在网上公开回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网上公开发布,各投标人可在如东锦恒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6.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密切关注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 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 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 8.1资格审查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 8.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8.1.3主要管理人员表; 8.1.4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8.1.5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8.1.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8.1.7企业资质证书; 8.1.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1.9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B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的交费记录(2023年5月份-2023年7月份,须连续缴纳3个月,缺月未缴纳视为废标)【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8.1.10投标经办人身份证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2023年5月份-2023年7月份,须连续缴纳3个月,缺月未缴纳视为废标)【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注: (1)以上第8.1.1-8.1.5项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完整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第8.1.6-8.1.10项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资格审查文件须按以上第8.1.1-8.1.10项的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密封。第8.1.6-8.1.10项的原件(除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无需带至开标现场)必须带至开标现场进行备查,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者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技术标”、“商务标”不参加评审。 (4)开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注册证书等为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单位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开标时,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中途不可离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 (6)不论投标人投几个标段,资格审查和技术标仅提供一套一正二副,商务标每个标段均须提供一正二副。 8.2技术标应包括以下内容: 8.2.1企业实力; 8.2.2拆除组织方案(包括施工组织方案及应急预案); 8.2.3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情况确认; 8.3商务标应包括以下内容: 8.3.1投标函; 9.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但其签字、盖章必须为原件。投标文件的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第11项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方式缴纳,以其他方式缴纳均无效。开标前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保证金应随同单独提交】。见前附表第12项 1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评标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13.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21项,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三天内将这二项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的账户,否则作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13.4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中标人交付完工资料且在施工中未出现损坏其他建筑、道路及设施等违约行为,待招标人扣除相关费用(水电费、违约金)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 13.5.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3.5.1放弃中标项目的; 13.5.2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4.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四)投标报价 15.投标报价是指投标单位支付给招标人的价款,投标单位现场自行踏勘、估价、报价。投标报价一次性报固定单价(并且包含拆除后的平整费用、路面清理等一切费用)。建、构筑物拆除后材料的处理及拆除涉及的人员工资、机械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15.1渣土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并自行缴纳。 16.投标报价方式 16.1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全费用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全费用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税金、规费、风险费以及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措施项目费等所有费用。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7.1.投标人应准备 叁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7.2.投标文件应按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密封,在封袋上应标明“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同时在封袋上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章。 17.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17.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在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完成签到手续。 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定标 20.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方法的具体做法参见第二章。 2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签字后(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不再接受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异议或投诉),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22.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3.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4.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4.1.投标文件未标明正、副本,或正、副本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格式中凡要求签字、盖章而未签字、盖章或其签字、盖章为复印件的; 2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4.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24.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提供不全的; 24.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24.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4.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4.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24.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不含等于); 24.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4.12.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4.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4.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原件带至开标现场的; 24.1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 25.评标、定标工作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7.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当发现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或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可按24.4条款视同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作废标处理;当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可按24.4条款视同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8.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授予合同 29.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 30.1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前汇入发包人指定的账户,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中标人交付竣工资料且未出现违约行为,待招标人扣除相关费用(水电费、违约金)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 31.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0.1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拒绝与其签订施工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2.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 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第二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技术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审通过后,对技术标、商务标进行评审统计,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根据每标段最终得分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招标项目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依次可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2.本工程分为七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段,前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与下一标段评标。 二、开标时,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 三、资格审查评审 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技术标评审(50分)
五、商务标评审(50分)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一标段: 23.01 元/平方米 ;二标段: 23.30元/平方米; 三标段: 22元/平方米;四标段:22 元/平方米 ;五标段: 20.89元/平方米;六标段:20元/平方米;七标段:操场0元/平方米(固定价格、不得改变); 15元/平方米; 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的为废标。 2、商务标 2.1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 2.2商务标评审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50分,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0.9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0.6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六、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 七、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 第三章 合 同 拆除协议书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为了城市建设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决定对县城原公安局及周边地块单位房屋拆除工程给予拆除,项目名称为县城原公安局及周边地块单位房屋拆除工程。现依据本项目发包人的招标文件、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和发包人发送给承包人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签订本协议。 一、合同工程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工程内容: 2.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始,工期: 。 二、质量目标:合格。 三、合同价格: 1. 合同总价:人民币: 2. 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调整。 3.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合计: 。 四、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中标后,三日内须向招标人一次性付清合同价、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 1. 负责拟拆除物的断电、断水、断气、断通讯设施工作。 2. 配合承包方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3. 负责对拆除现场的监督、检查。 4.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场地进行验收。 承包方: 1. 按发包方要求按时进入拆除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工,由于承包方的人为因素导致工程不能按时竣工的。按本工程中标价10%扣除罚金。 2. 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平整工作。 3. 制定拆除环保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四周脚手架钢构围栏,出入口设有警示牌,悬挂组织领导、宣传标语等)。对拆除安全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 按规定缴纳有关的税费和规费。 5、执行廉政合同相关条款,廉政合同另行订立。 6、承包方确保拆除合同约定所有建筑物(含构筑物),拆除完成后要场地平整、无废弃物,且拆除平整至室外自然地坪。 7、承包方在施工中做到项目负责人全程现场管理。 8、拆除所有规定建筑物(含砼基础和构筑物的拆除),清除地面以上的一切拆除旧材料、垃圾并全部外运,现场平整至室外地坪。 9、有计划地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拆除时周边需搭设临时围墙(钢管、彩钢板或砖砌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封闭式施工,施工时安排安全员巡视,确保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包方负责,招标人不承担施工期间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无息退还安全保证金及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1.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 2.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七、本协议书在承包方按招标公告中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供了履约担保,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竣工验收合格后失效。 八、合同协议书生效期为订立之日起。 九、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发包、承包方各执贰份。 发包人: (单位全称)(盖章) 承包人: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见证单位: 负责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 发包方: 承包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封面格式 封面格式 正(副)本
工程项目
一、投 标 函( 1-6 标段) :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单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在 日历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 标 函( 7 标段) :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操场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单价;房屋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单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在 日历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 标段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五、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章 资格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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